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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章 糟民
    正在这时,一个阵酒香传来,只见几个酒楼里的伴当抬了大筐,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

    闻见这香气,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来一群乞丐,呼啦啦地涌了上来。

    一个伴当恶狠狠地骂道:“这群饿鬼,一闻到味道就出来了!都先走开,莫弄脏了我们的衣服!”

    一边说着,一边把大筐抬到河边,猛地掼到地上。乞丐们一涌而上。

    杜中宵看着稀奇,问一边的韩练:“老爹,这是酒楼施粥么?”

    韩练摇头:“他们哪有那种心思!筐里的是酒糟,衙门不许酒楼制醋,只好分给穷苦人。你看这些来的人,都是苦人家啊!没得吃食,只好来吃酒糟。这些人有个名目,称作糟民。”

    杜中宵点了点头,心中了然。酿酒就有酒糟,酒糟可以制醋。只是一般县里,用酒糟制醋都被官酒库包揽,不许其他酒楼如此做。卖醋的钱有个专门名目,称作醋息钱,是地方官府一项重要收入。此时财政上中央集权厉害,租税一般不许地方动用,地方官用钱,多是这样想办法。

    这个年代饲料技术不行,不然酒糟可以做饲料,也是一项收入。酒楼一般嫌麻烦,多是如此分给乞丐,也算是做了善事。

    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食不裹腹,世事便是如此。

    正在杜中宵感慨的时候,韩练突然揉了揉眼睛,道:“咦,那个怎么像杜秀才?”

    杜中宵一怔,忙向人群里看去。只见一个头发花白,身形弓着的身影,正是自己的父亲杜循。他的灵魂来自千年之后,同时保存着这一世的记忆,如何会认错。

    这一下杜中宵吃惊不小。不管其他,急忙冲上前去,一把扳住杜循的肩膀:“阿爹,真的是你!”

    老人抬起头,揉了揉眼睛,眼泪一下就流了出来:“大郎,我可算把你等到了——”

    一边说着,杜循还不忘抓起筐里的酒糟,用自己的衣服兜住。

    杜中宵见了,着实有些可怜,眼角不由湿润起来。道:“阿爹,我和妈妈如今住在城里,正是来寻你的。你不要拿这些东西了,我们回去吃饭。”

    杜循连连摇头,老泪横流,紧紧抓住杜中宵的手,说不出话来。

    韩练赊酒无望,挑着酒桶过来,对杜循道:“秀才,你怎么落到这步田地?我听你家大郎说,他们得了你到县里来的消息,来找了几个月,却无论如何也寻不到人。”

    “哎,我是在州城的时候,托人带信给家里,准备起身回县里来。哪里知道,突然间病情就加重了,动不了身,在州里耽搁了几个月。最近这些日子勉强能动,才走回县里来。”

    杜循一边说着,一边不忘继续抓酒糟。

    杜中宵在一边看着,明白是他这一路上吃了太多的苦,尽量多弄食物几乎成了本能。默默地上前抓住父亲的手,口中道:“阿爹,我们回家,回家有吃的。这些酒糟,就留给别人吃吧。”

    听了这话,杜循不由瞪起眼来:“你说的什么话!唉,你年纪幼小,没有经过没饭吃的时候。孩子啊,我说给你听,你饿得急了——那滋味真不好受啊!”

    韩练看着杜循的样子也是可怜。想当初过了发解试的时候,杜循也曾风光无限,与几个一起发解的举子在县城里吃了几日的酒。人人都知道他们是新发解的乡贡进士,无不奉承。也正在那个时候,韩练认识了杜循,只是杜循不认识他罢了。

    没想到几个月前意气风发地离去,最后却铩羽而归。看着杜循的样子,韩练心中无限感慨。都说读书人体面,不知看了杜循现在的境况,还有多少人愿去读书科举。

    真宗皇帝的劝学诗: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句话杜中宵前世就耳熟能详,常被大人用来教导孩子要好好学习。在他的印象里,古代的读书人都是上等人,风花雪月的日子。现在却是知道,书好读,但要把读的书变现却不容易。穷人家的孩子,书买不起,又上哪里读去?这个年代,州县并没有普遍立学,能够请得起私塾先生的无不是富裕人家。要想读书,要么是家境宽裕,要么便如杜家这样,耕读传家,有祖辈传下来的书本和知识。就是把书读好了,变现就要参加科举。眼前的父亲便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开开心心意气风发地过了发解试,以为以后就是人上人了,却不想到了京城省试就被打回原形。不但没得到功名,还把多少年积攒的家底耗得干干净净,欠下外债。

    杜中宵听说过一个故事,某州有个书生过了解试,却没有进京赶考的盘缠。所有的亲戚朋友一圈借过去,借遍满县,只借到了一贯钱。那书生羞怒交加,把一贯钱挂在城门,发下誓言,如果自己此次进京金榜题名,此生再不入此县。没成想他真就中了,然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户籍迁走。

    听这个故事的时候,大家说的是人情冷暖,不要怠慢了读书人。现在看着他们落魄,一旦中了进士便一飞冲天,前途不可限量。看了父亲现在的样子,杜中宵又是另一番想法。或许,是因为县里看多了这种失败者,不再去相信那虚无缥缈的科场高中呢。

    每次殿试中进士的有四五百人,诸科的人数还要多一些。看起来数目不少,但与近万进京赶考的举子比起来,终究是少数。每到大比之年,大多数的举子还是名落孙山,灰溜溜地回到家乡。家中有田有地有产业的富裕人家还好说,乡贡进士是个体面身份,去京城赶考一遭并不吃亏。而对于像杜循这种乡间小农,一次科举便把家底荡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元气。

    太阳从天边探出个头来,把天边抹上了一层嫣红。

    杜中宵强忍着心中的酸楚,扶住杜循,道:“阿爹,妈妈在家等着,我们回家里去。”

    “哦,回家,回家!”杜循一边说着,一边又忍不住抓了几把酒糟。他这一路上实在吃了太多的苦,见到能吃的东西,多抓一把几乎成了本能。

    搀住父亲,杜中宵对韩练道:“韩阿爹,看来‘其香居’决计不赊酒与你,不如先返家去,再想另的办法。放心,天无绝人之路,一定会想到其他办法的。”

    韩练愁眉苦脸地道:“也只好如此。罢了,我去其他酒楼看看吧。”

    几家大酒楼在县城里划得有地盘,哪个地方的脚户属于哪家酒楼,丝毫错乱不得。去其他酒楼看看韩练也只是说说而已,十之人家是不赊的。

    转过几个街角,杜中宵扶着父亲回到城墙边自己租的房子哪里。

    这是两间低矮的土房,有些破旧了。之所以住在这里,主要是贪便宜,一天只有六文钱的房租,负担不重。再者房前有块空地,可以放些杂物之类,比较方便。

    母亲正在房里替人缝补衣物,听见外面杜中宵喊了一声“妈妈”,忙放下手里的活计出来看。一看见儿子扶着的人,不由吓了一跳。使劲揉了揉眼睛,眼泪就忍不住流了下来:“回——回来了?!”

    杜循怔怔地看着妻子,好长时间,才长叹了一口气:“是啊,我回家了——”

    杜中宵扶着父亲在房外的一个木凳上坐下,道:“爹爹妈妈稍坐,我去买些吃食来。”

    说完,转身离开。他的身体里毕竟还有一个千年之后的灵魂,看不得这种久别重逢的场面。

    离开了自家的小屋,秋风迎面吹来,杜中宵猛吸一口气,迎风抬起头来。此时他忍不住就想长啸一声,苦熬了这么多日子,终于要到头了。在城里这样东奔西走,终日劳碌的日子实在难挨,现在父亲终于回家了,一家人团聚,可以重回乡下去。乡下自家还有房子,还有地,虽然日子一样清苦,但自耕自食强似在县城里。凭着自己千年的知识,总能找到一条发家的路子。

    在街上转了一圈,杜中宵发现也没什么好买。他身上有要买羊蹄的钱,想来想去,最终是花五十文钱买了两斤羊肉,又买了些蔬菜,提了回家。

    若在平时,杜中宵和母亲一天的花宵也不过二十多文。今日父亲回来,置办肉菜便就花了五六十文钱,可说是奢侈了。因见父亲的样子实在受了太多苦,回家来总是要吃顿好的。

    转回家来,只见父母在外面正拥头痛哭。

    杜中宵咳嗽一声,道:“爹爹妈妈在这里说话,我去把肉菜整治了。”

    说完,一个人到了灶前,心中暗暗叹气。杜中宵既有前面十几年的记忆,又有一个来自千年之后的灵魂,有的时候搞得他也糊涂不已,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人。几个月的时间,一直有些浑浑噩噩。加上生活的重担一直压在身上,让人喘不过气来,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挨过去。

    把肉菜整治了放进锅里,杜中宵回头看了看另一边的父母,看着天上已经高升的太阳,突然很想大喊一声:“我到底是谁?我到底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