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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风骨
    春福酒楼,在小南门一带,算得上是销金窟了。

    酒楼中虽未人满为患,也占据了七八成的位置,多数都是衣冠士子,成群结队而来。

    偶尔主位上,有那么一两个在朝为官的主儿,便不是当官的,也是当官的管家。

    但凡士子入皇城,便是小南门这一带生意最好的时候。

    元正带着花椒与茴香进入客栈里,毫无意外的引来了许多衣冠士子的注目,与其说是注目元正,还不如说是注目花椒与茴香。

    很快便有了窃窃私语的声音。

    “那是谁家公子,剑侍好生美丽啊。”

    “便是皇城里所有的红牌花魁加在一起,也不即那两位剑侍半分风采啊。”

    衣冠士子喜欢去青楼,并非也都是些好色之徒,平日里读书写字,很是消磨人的精气神,在家族中管教颇严,如今来到了皇城,自然是要去青楼里消磨一番,也不是为了之乐,只是想要解解乏,读书疲惫,赶路亦很疲惫。

    有美丽的花魁,给自己按摩捶肩红袖添香,在殿试之前,舒缓一二,更能明神静思。

    不说年轻的衣冠士子了,就连许多老一辈的人物,甚至某些人,还真的朝堂中的大员,也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转瞬即逝。

    打心眼里,都在羡慕那位公子哥的福气。

    不过当沈越出现在元正身后的时候,许多衣冠士子们,倒也没有流露出不屑的神情,只是觉得有些古怪,一个寒门士子,怎么会跟随在一个锦衣玉带的公子哥身后。

    这耐人寻味。

    “那位公子哥,是谁家的公子?”

    “没见过,看面相的话,应该不像是本地人,兴许是某位大员的亲戚吧。”

    对于这些试探的,不友好的,元正了然于心,也不介意,反正花椒与茴香的美貌,总是容易招蜂引蝶。

    还好,元正的皮囊也是上佳,不然的话,不知多少人会心生感慨,两朵鲜花插在了一坨牛粪上。

    元正要了一个安静的包厢,能在春福客栈里要包厢的人,自然是不缺银子的人,识趣的店小二又是点头哈腰,又是叫爷的。

    最繁华的地方,越是能够尝遍人间的辛酸苦辣。

    沈越也不曾想过,来到皇城之后,会有人请自己吃饭,还是春福客栈这寸土寸金的地方。

    包厢里,元正要了七个菜,两个汤。

    春福客栈的效率很快,不到一刻钟,便将菜肴呈了上来。

    花椒与茴香还是没有上桌子,顺从的站在元正的身后,令沈越羡慕不已。

    一桌子的菜肴,沈越看的直流口水。

    元正见状,柔和笑道:“无妨,你动筷子即可,读书人嘛,都吃好的才行。”

    见到沈越如此的拘谨,元正便率先动了筷子,象征性吃了一口八宝鸭,味道还算是不错,可和花椒与茴香的手艺比较起来,相差的就有些多了。

    沈越却没有动筷子,而是掰开已经硬了的馒头,给馒头里面夹了两块肉,就着馒头吃了起来。

    还有四个馒头,不管怎么样,都要把馒头吃完才行。

    元正在一旁不解问道:“我已经叫了一桌子的丰盛佳肴,你又何必吃自己已经发硬的馒头呢,如此一来,这些菜在你的嘴巴里,也有些明珠蒙尘,对不起本身的色香味了。”

    沈越很快便解决掉了两个馒头,发硬的馒头,和热腾腾的佳肴比较起来,实在是天差地别。

    可沈越不嫌弃,而是很认真的说道:“我自然知晓如此吃饭,有伤风雅。”

    “可我也不是那种有雅士风骨的读书人,这馒头是我从家乡带回来的,是我的老母亲连夜给我蒸出来的,我若是因为一桌子的山珍海味,辜负了老母亲的心意,那才是真正的罪过。”

    “这一桌子的菜,风味固然上佳,可能我一辈子,也不一定有钱能来这里吃饭品酒。”

    “可馒头,才是我的主食,才是我和母亲心心念念的美味佳肴。”

    元正一时无语,竟然不知如何作答,如此读书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雅士风骨。

    也不反驳,直到沈越将自己发硬的馒头吃完以后,沈越才真的动了筷子。

    吃相也很讲究,虽不是细嚼慢咽,却也谈不上狼吞虎咽,且只吃自己手边的菜肴,元正那边的菜肴,沈越没有越雷池半步。

    纵然是喝汤,也只是小呈了半碗王八汤。

    王八汤很多了容易上火,上火了,就想要去青楼,这似乎是一个恶性循环。

    可沈越不这么想,味道这种东西,只要品尝到了就好,其余的事情,一切如常,细水长流即可。

    他没有家世背景,也不知晓自己肚子里的墨水,能不能将秋后殿试的试卷给涂抹完整,遇人遇事,如顺水行舟,如逆水行舟,求的就是一个心念通达。

    反正也一无所有,心念通达也不是坏事,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了。

    元正心里对沈越是真的有了几分好感,其实叫这一桌子的菜肴,他和沈越两人是完全吃不完的。

    可沈越没有小家子气,让元正少叫点菜肴。

    这便是大气,虽说不是沈越事后结账,可该有的目光格局还是有的。

    其次,元正就是想要看看,叫来一桌子美味佳肴之后,沈越还能不能吃得下已经发硬的馒头,值得欣慰的是,沈越吃下了,面对色香味俱全的诱惑,沈越守住了本心,哪怕他从小到大,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再好吃的东西,哪里有老母亲蒸的馒头的好吃?

    元正说道:“据我所知,你身上的盘缠可以勉强支撑你到殿试结束,也勉强够回家了,只是顿顿都吃馒头,会不会觉得身子骨有些欠缺什么?”

    沈越道:“我是对不起自己的五脏庙,可对得起自己的心就好了,也不谈什么良心不良心,反正就这么过活,万一我殿试还算是榜上有名呢,混个芝麻官当当,也还是有希望的。”

    元正笑道:“万一你连芝麻官都当不上呢,殿试过后,最抢手的便是芝麻官了,因为门槛低,价格也低,可竞争最大,许多衣冠士子,都是先从一个芝麻官当起,然后徐徐图之,在仕途上有名师指路,循序渐进。”

    沈越一脸的苦闷之色,实话实说道:“自古以来,说书人就是喜欢说衣冠士子都是酒囊饭袋,寒门学子都是有才之士,可这话也不对。”

    元正疑惑问道:“难道不是这样吗?衣冠士子品味颇多,消遣颇多,寒门士子除了寒窗苦读外,再无其他消遣,这话到底是哪里不对呢?”

    沈越苦涩笑道:“衣冠士子,看似浪荡不羁,实际多数都有真才实学,毕竟出生好,接触的资源多,又有这个师傅教那个师傅教,遇到不太懂得地方,就会有人指点迷津,这也不是拔苗助长,而是学问一途必不可少的一课。”

    “他们纵然风花雪月,可也不会疏忽了自己的功课,因为功课不好,也不会来到皇城里寻欢作乐。”

    “那也只是表象,打铁还得自身硬。”

    “谁都知晓衣冠士子的出路会更多一些,这是必然的,除了真才实学就是银子人脉了。”

    “可我大魏王朝,也没有昏庸到可以买卖官身的地步,纵然是有,也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纤芥之疾,无伤大体。”

    “我大魏读书人的风骨还是有的。”

    “可寒门士子就不一样了,寒窗苦读固然值得美谈一二,可寒窗苦读造成的书呆子也多,遇到不懂的地方,也没有师傅指点,只能靠自己的悟性,若是悟透了,也就悟透了,若是悟不透,那就是悟不透。”

    “这无可厚非,不过能来皇城的寒门士子,多少还是有点本事的,可惜那点本事,和衣冠士子比较起来,也不知道谁强谁若,兴许会有那么一两个令当今陛下都刮目相看的麒麟之才,可这个概率太小。”

    “俗话说,草窝里面,难出金凤凰,金凤凰是会从草窝里给飞出来,可草窝里的金凤凰,真的不多。”

    “我这一次来来皇城,也不指望能够考个不错的功名,若能考上自然更好,考不上的话,就当做自己来过皇城了,也去过殿试,以后回到家乡,要么去县衙里当个县丞,若是连县丞都当不上,那就当一个老实本分的教书先生,也希望日后我的学生们,会有那么一两个人,在朝为官。”

    “若是没有,那我也会和现在一样,反正尽人事听天命就行了。”

    说完这些话以后,沈越也没有给自己倒一杯酒,只是释怀的笑了笑。

    元正对沈越的好感更多了,这人起码不是自命清高的那种读书人,还是能看清现实的。

    衣冠士子的确看寒门士子如同看狗,那是有那个前提条件。

    从大概率上来说,衣冠士子的确比寒门士子强了不少,无论是学问,还是为人处世。

    不过换一句话说,若是一个寒门士子也能有衣冠士子的资源,那到底谁强谁弱,就不好说了。

    沈越虽是儒家门徒,可从其言语,受到道家渲染更多一些。

    三教之争就是这样,错综复杂,盘根错节的。

    元正沉思了一下,说道:“其实我也不是你想象中的寻龙之人,不过我可以给你另外一个条件,就是你跟我走,虽然你也不会当官,可我会根据你的功绩,按月给你发放军饷,军饷虽然不多,可足够你养活你和你的家人了。”

    沈越愣住了,一开始,的确以为元正是寻龙之人,从寒门士子选拔人才,提前布局。

    可这会儿,又变了卦象,沈越有些懵的问道:“敢问公子是何许人也?”

    元正觉得也差不多了,算是萍水相逢,可对沈越很有好感,这样的人,是一块璞玉,多做打磨过后,兴许还真的能够为云端之巅创造出许多生命力来。

    看事情看得开,又寒窗苦读过,人间冷暖,早就知晓了。

    元正笑道:“在下元正,未到及冠之年,家父是武王元铁山。”

    沈越瞪大了眼睛:“……”

    元正把玩着大拇指上的扳指,呈深蓝色,到了夜间,亦可发光发亮,之所以这一次戴着个扳指来到皇城,也就是充当一下有钱人罢了,虽说元正本身就很有钱。

    可该装扮的,还是要装扮,谁让皇城里狗眼看人低的概率太大呢。

    元正虽不在意这些,可能避免多少尴尬,那就避免多少。

    武王庶子的名头,沈越亦是有所耳闻,始终都不曾想到,会在有生之年遇到这传说中的人物,也不会想到,这传说中的人物会请自己吃饭。

    那些风花雪月,嚣张跋扈的往事,沈越也不在意,反正他又不是当事人,也不知晓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可沈越也明白,有些人声名狼藉,也是生不由己,似乎有一种人,天生就是背黑锅的好材料。

    这有些为难沈越了,仔细一想,还是很诚实的说道:“我明白公子的意思,可我也是真的想要去殿试一下,试探一下自己的水深水浅,这也是我寒窗苦读以来最大的执念。”

    “不求成功,只求问心无愧。”

    “二者,我都来了这里,也不想太早离开。”

    “怕是要辜负公子的好意了。”

    “当然,我绝对没有嫌弃公子的意思,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道理我还是懂得,得到的公子的赏识,我很荣幸,追随公子去了,一日三餐有了保障,以后娶媳妇盖房子也有了保障。”

    “真的去殿试,前途也堪忧,可我还是想要去一下。”

    元正也不意外,从沈越的吃相来看,元正便知晓沈越不是那种会为名利所动的人,哪怕沈越现在真的很需要真金白银。

    这样的恪守本心,才是真正的恪守本心。

    若是沈越直接答应和元正离开此地,元正反倒是会有些看不起沈越。

    起码,沈越证明了自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读书人。

    元正淡然笑道:“这倒无妨,我虽不是读书人,却也读书写字过,也能理解兄台的心境,这样可好,若你在秋后殿试,真的榜上有名,就当做我从未提过此事。”

    “若你籍籍无名,或是死于官身竞争当中,我想那个时候,我还在皇城里,我再来征询你的心意。”

    沈越起身,双手作揖,深鞠一躬,诚声道:“多谢公子看得起在下。”

    元正把玩着大拇指上的扳指,笑而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