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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天
    2016年11月19日

    今天醒来时,已经是10点多钟了,打开微信看了看,我之前的主编红茶终于回了消息。他说之前在上海离职之后,正好就来杭州找了新工作,现在在滨江那边。

    我跟他约定好明天请他吃个饭,问问出版的事情。

    ……

    今天是周六,王仅夫妇邀请了一个女生过来做蛋糕,我们四人一起在印象城吃了顿饭。吃完后,两位女生回家做蛋糕了,我和王仅两个爷们一起去了电影院看了《深海浩劫》,然后去了浙大图书馆。

    进入图书馆负一楼的阅览室后,王仅去书架上找书了,让我帮他占个位置。

    我随便在书架上拿了本书,连书名都没看,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座位区,寻找双马尾小学妹。

    我的眼睛已经训练出特异功能了,在人海中只看了一眼,就发现了她!

    今天她坐在最后一排,但不是那个靠窗的位置。

    倒数第四排有两个空位,我赶紧坐了下去,把那本书放在旁边的空位上,帮王仅占了座。

    双马尾小学妹正在一边做题,一边看着手机,手机斜靠着杯子,插着耳机,有可能是在放电视剧。

    她真厉害啊!能够一边做题一边看电视剧,两方面都不误,我就办不到。

    今天,她又戴上了那个黑色毛线尖顶帽,穿着一件黑色卫衣,牛仔裤的裤脚脚卷了起来,像七分裤一样。

    我忽然想起,以前我总觉得她是在穿七分裤,会不会她以前也是穿着牛仔裤,只是把裤脚卷起来了,以至于看起来像是七分裤的样子?

    我不由琢磨起她卷裤脚这个举动的深沉含义来,作为聪明可爱的双马尾小学妹,肯定不是随随便便卷裤脚的,里面肯定蕴含着大智慧。

    我在脑海中进行了一番想象,如果她不卷裤脚,看起来会怎么样?

    忽然间,我悟了!

    如果不卷裤脚,那么她的整体感觉看起来,似乎就少了一分活力。而把裤脚卷起来,就能显现出一种很青春,很有活力的感觉。

    果然是双马尾小学妹!简简单单地卷一卷裤脚,就让整个人的气质提升了一番!

    我就没有这种能力,我只有下雨天的时候,裤子被打湿了,才会卷起裤脚。

    我和双马尾小学妹之间的座位都没有人,很通透,就像我和她隔着一个过道相对而坐一样。

    她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我,如果被她发现我在偷看她就不好了,最近我下巴上长了个痘痘,很显眼,我不想被她看到。

    很快,我就有了个主意,我把旁边那本用来占座的书拿了起来,随便翻看一页,挡在嘴唇面前,装作是在认真看书的样子。

    这样她就很难发现我在偷看她了,就算她看到我了,也看不到我下巴上的痘痘了,会被我的书挡住。

    过了一会,她放下笔,拿起粉红色的杯子喝了口水,似乎朝我这看了一下,我赶紧把书抬高,遮住了我的脸。

    这时,有个陌生人忽然走了过来,想要坐我旁边的空位。

    我连忙把那本书放回到那个位置上,道:“这里有人坐啦!”

    直到这时,我才终于看到了那本书的书名——

    《种猪的交配技巧》

    那是一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书,纸张泛黄,封面都卷起来了,上面画着两头肥硕的母猪,旁边站着一个穿着解放鞋的女人,正提着一个饲料桶,笑盈盈地看着那两头母猪。

    她的头上,就顶着很醒目的“种猪的交配技巧”几个大字!

    啊!糟了!

    刚刚我把这本书挡在了下巴前面,封面正好对着双马尾小学妹!

    她刚刚喝水的时候,也不知道看没看到封面上的书名。

    如果看到就糟了!

    一个现代社会的大男人,居然专心致志地看《种猪的交配技巧》,这肯定不是什么正经男人!一看就是变态男!猥琐男!

    糟了!糟了!

    这下,我就算跳进化粪池也洗不清了!

    我在双马尾小学妹心目中的形象肯定毁了!

    我操!

    我当时怎么就拿了本这样的书出来呢?

    拿任何一本书也好啊,怎么就偏偏抽了这本书出来呢?

    这图书馆也真是的,堂堂浙江大学的图书馆,怎么会馆藏这种破书?

    过了一会,王仅终于拿着本《唐朝正史》回来了,坐在了我旁边的空位上。

    当他看到桌上那本《种猪的交配技巧》时,顿时来了兴趣,赶紧放下了手中的《唐朝正史》,好奇地拿起了那本《种猪的交配技巧》,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

    下午快5点钟的时候,双马尾小学妹起身离开了,应该是去吃晚餐了。

    到6点多钟,王仅终于把那本《种猪的交配技巧》放了下来,脸上满是回味的表情,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说他想回家吃猪肉。

    我也有些饿了,于是关上电脑,和他回家吃饭。

    我们是从后门口出去的,刚出门口,我就忽然想起我忘记拿眼镜了,让他在门口等我一会。

    就在这时,双马尾小学妹正好回来了,她也是从这个门进来,在我和王仅之间穿了过去。

    那一刻,时空停滞了!

    她就在我的面前,近在咫尺。我的心思顷刻间就被她吸了过去,只留下一副躯壳在跟王仅说着话。

    不一会,我的躯壳也返回了阅览室,双马尾小学妹已经坐下了,低着头乖乖写作业。

    我偷偷地看了她一眼,恋恋不舍地拿起眼镜离开了。

    我和王仅走在回家的路上,心里仍旧在想着她,不由转头朝王仅道:“我们刚刚在阅览室后门的时候,你看到那个戴黑色帽子的女生了吗?那就是我喜欢的女孩子。”

    王仅歪着脑袋回想了一下,最终摇了摇头:“没看到啊!”

    “也对,你当然不会平白无故去注意一个陌生人。对你来说,哪怕她在眼前路过也看不见。但对我来说,就算闭上眼睛,她也无处不在啊!”

    “喜欢就要勇敢去追,我当年追我女朋友,也费了不少功夫啊!只要让她感受到你的诚意,久而久之她就会接受你了。”王仅拍了拍我的肩膀,鼓励道。

    我点了点头,颓丧地说道:“道理我都懂啊,我以前也不是没有追过女孩子,但这一次我忽然畏惧了,我害怕失去她,我怕我追了她之后,她就会厌恶我,甚至躲着我,再也不来图书馆,我就再也没有机会了。以前,我追女孩子之所以不怕,可能是因为就算出现最糟糕的结果,我也不会太伤心,我能承受后果,所以才有勇气去做。但这一次我承受不了,我总是在担忧最坏的情况,所以连尝试都不敢尝试了。我想,也许我以前追的女孩,仅仅只是到喜欢的程度。而这一次,我爱上她了。”

    是啊!我爱上她了!

    喜欢和爱是不同的,喜欢可以坦然,可以释怀,可以一直维持原来的状态。但爱不行,爱会逼得你坐立不安,逼得你必定行动,逼得你打破原本的状态,去面对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

    回到家吃完晚饭,我和王仅又回到了学校,迫不及待地来到了图书馆。

    看到双马尾小学妹还在,我的心也安定下来。

    我又偷偷观察她,发现她的桌子上放着一瓶旺仔牛奶。

    哈哈!这么大的人还喝旺仔牛奶,真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啊!我等会也去买。

    她确实像个小女孩,不仅外表看起来像,行为举止也很像,她还喜欢吃糖呢!

    她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喜欢挽着朋友的手臂,像个撒娇的小女孩;

    她和朋友说话的时候,那种仰起小脸的神情,像个天真的小女孩;

    她和朋友讲笑话的时候,笑起来的样子,像个调皮的小女孩。

    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想要让我好好保护的小女孩。

    你就永远这样吧!永远都不要长大,永远都有一颗小女孩的心,永远不要被生活磨去这些可爱的气质。

    那些生活的磨难,人世的沧桑,生活的艰辛,社会的虚伪,人情世故,就全都留给我来承担吧!

    很快,晚上9点钟到了,双马尾小学妹背着红色小书包走了。

    我目送着她消失在一排排书架后面。

    这几天她都是一个人来的图书馆,没有朋友陪她来呢!她一个人回寝室也不知道安不安全,她一个人来图书馆会很孤单吧!会不会有一天因为没有人作伴而不来了呢?

    我希望她朋友可以陪她一起来。

    我更希望,我可以陪她一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