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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去其糟粕取其精
    至于进士的话,首先“进士”一词,始见于礼记王制,指可以进授爵禄之人,至隋朝开始成为取士科目,后为历代沿用。

    在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1会试。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

    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7人;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8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式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2复试。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康熙五十一年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

    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

    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

    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

    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乾隆二十六年定四月廿一日举行,廿五日传胪公布名次,著为定制。

    殿试最初在**外,顺治十四年改在皇宫太和殿东西阁阶下,遇风雨时,在太和殿东西两庑。

    乾隆五十四年,又改太和殿在保和殿。

    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

    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作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

    读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

    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

    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八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

    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

    成绩评定后,于廿四日向皇帝进呈前十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

    廿五日在太和殿公布全部名次,称传胪。

    殿试名次的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三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状元服殿试传胪典礼十分隆重。

    清晨,由銮仪卫在太和殿前设卤簿法驾,在檐下设中和韶乐,在太和门内设丹陛大乐;由礼部和鸿胪寺在太和殿内东楹和丹陛之上正中设黄案,丹陛之下设云盘,在午门外设彩亭御仗鼓乐。

    王公大臣文武百官各着朝服在丹陛之下左右序立,新科进士身着朝服,头戴三枝九叶顶冠,按名次奇偶序立东西丹墀之末。

    典礼时到,礼部堂官诣乾清门奏请皇帝礼服乘舆,引入太和殿升座。此时,中和韶乐奏隆平乐章;阶下鸣鞭三响。

    鞭用皮制,长一丈余,司礼者执鞭柄由下飞舞,回旋而上,鞭声清脆悦耳,响彻云霄。

    鸣鞭毕,丹陛大乐奏庆平乐章,读卷大臣等官员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

    大学士进殿从东楹的黄案上取出黄榜,授给礼部尚书,陈于丹陛正中的黄案之上。

    这时,丹陛大乐又起奏,鸿胪寺官员引新进士就位,宣读制诰“某年某月某日策试天下贡士,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传胪官唱第一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唱第一甲第二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右侧稍后;唱第一甲第三名某人,引出班跪于御道左侧再稍后处。

    然后唱第二甲某人等若干名,第三甲某人等若干名,不引出班。

    唱名毕,鼓乐大作,大学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进士均行三跪九叩礼,中和韶乐奏显平乐章。

    典礼完毕,皇帝乘舆还宫。

    礼部尚书用云盘奉黄榜,置于彩亭之中,在礼乐仪仗下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在长安街张挂三日。

    新进士左出昭德门,右出贞度门,一甲三人随榜亭由午门正中出。

    由于丹陛中石只有皇帝才可以踩践,所以午门的中路除非皇帝出行从不开启,殿试传胪后准许文武一甲进士由此门出,这是连亲王宰相也不能享有的隆遇。

    殿试传胪后五日,还要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

    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

    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三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

    一般说来,考四数者即殿试二甲、复试、朝考一等肯定可以录取,朝考成绩同时也是进士授官的依据。

    复试、殿试、朝考均重视楷法,书法不好者难取优等。

    此外还可以给大家说说武科考试。

    因为太早的资料难以查早,所以只能就清代的资料给大家简略的说一下。

    的确,在清代科举考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地点是在紫禁城箭楼前广场举行。

    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员的童试,其县试、府试略同于文科,其院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岁试文童考试时举行武童考试,科试之年不考试武童。

    武科的童试分内外场,第一、二场为外场,考试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场为内场,考默写武经,如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韬等。

    其中额,府学20名,小州县78名,中等州县12名,大州县15名。

    武科的乡试和会试俱分为三场。

    头场考试马箭,第二场考试步箭,再考试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此为外场。

    第三场考试策、论,嘉庆后改为默写武经,此为内场。

    武科乡试的试期为十月,各省中额较文科为少。

    武举人会试落第者,可赴兵部拣选,任用为绿营兵的千总等低级武官。

    武科会试的试期在九月,中额一百名至二百名不等。

    会试后经复试、殿试,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

    二甲选十名授三等侍卫,三甲选十六名授蓝翎侍卫,其余以守备绿营官职在兵部注册选用。

    上述生员、举人、进士系列的考试,均为科举制度中的常科考试。

    除常科外,清代科举也有制科,或称制举,举行的次数很少。制科由皇帝在殿廷亲自进行。

    康熙十七年、乾隆元年两次开博学鸿词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均可应考。

    其试题为诗、赋、判等,成绩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

    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之年令各地举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试,也属于制科。

    不过前文都已经说过了,八股文的危害其实很大的,它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所以明清两代以来,不断有人抨击八股取士不能选拔优秀人才。

    特别是鸦片战争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东来,中国面临“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

    另一方面,太平天国等国内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

    于是,清王朝处于“内忧外患”之中,迫切需要经世应变之才以维持其统治。

    显而易见,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不能适应这种时代的要求,当时西方的科学技术以及内政外交所需的其他许多知识,均出于科举士人的旧学视野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科举制度的改革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科举制度的改革最初始于注重时务。

    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认识到国子监“专课文艺,无裨实学”,下令“兼课论、策”,“奖励留心时务者”。

    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员的童试加试算学;1895年光绪廿一年,又下令加试时务,与算学任选一门。

    在戊戌维新运动中,废除八股是维新派的一项基本主张。

    百日维新中光绪帝发布上谕,指出八股文不能“励实学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为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向用四书文者,一律改试策论”。

    不久,又根据张之洞、陈宝箴的建议发布上谕,详细规定了考试改革的具体内容“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

    又规定“嗣后一切考试,均以讲求实学实政为主,不得凭楷法之优劣为高下,以励硕学而黜浮华。”

    然而不久戊戌政变发生,慈禧下令废除各项新政,上述有关科举考试内容的改革也被废除。

    八国联军之役后,清政府开始实行“新政”,最初计划对科举制度进行所谓“变通”,但很快就决定彻底废除。

    其大致过程是1901年,宣布废除武科科举考试;同年,下诏举行经济特科。

    1903年,经中央和地方官员保举,选拔“志虑忠纯,规模闳远,学问淹通,洞达中外时务者”186人,在皇宫保和殿举行了经济特科考试。

    这次考试主试、复试各一场,考试内容为论一篇、策一道;现任官员取中者略予升叙,举人贡生取中者任用为知县、州佐等官。

    对于文科常科考试,清政府于1901年8月颁布上谕,命自第二年起在乡试会试中废止八股文,首场改试中国政治史事论五篇,第二场改试各国政治艺学策五道,第三场改试四书义二篇,五经义一篇;其他考试均依此例。

    1903年3月,袁世凯、张之洞联衔上奏,说科举阻碍新教育制度的实行,请求将科举中额按年递减。

    据此,清政府下令自丙午1906年科起,每科递减乡会试中额三分之一,三科减尽。

    至1905年9月,袁世凯、张之洞又上奏说“科举一日不废,士人皆有侥幸得第之心学堂决无大兴之望”,请求从次年丙午科开始,将所有乡会试、各省岁考、科考一律停止。

    这一建议得到清政府的批准,于是实行一千数百年的科举制度至此被彻底废除。

    原来作为科举制度一部分的各种官学和书院,也先后被废除。

    1901年9月,清政府令“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

    1905年又下令裁撤国子监,设立学部主管全国教育行政,原来隶属于国子监的算学改隶钦天监,称钦天监算学,八旗官学也被并入新学堂。

    可以看到,有清一代,不断有人对当时实行的科举制度提出批评,至清末维新变法,人们对于它的抨击更是尖锐。

    从今天的观点看,清代科举制度可以说存在以下弊病

    其一,考试内容陈旧,引导知识分子穷毕生精力从事无用之学。

    清代科举考试内容以四书为主,即使在当时也存在空疏无用的弊端。

    清末维新派曾批评说,有人甚至中了进士都不知道汉武帝、范仲淹是谁。

    在这种考试制度下,士子往往以毕生精力读经,而对各种有裨实用的知识无心关注,无暇学习。

    顾炎武曾说明代士子平日只读八股文稿,其他书籍一概不读,“有一好学者欲通旁经而涉古书,则父师交相谯呵”,认为没有出息。许多士子皓首穷经,最终老死科场。

    到了列强环伺,近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日新月异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举制度下的学习内容就更加显得陈旧,更加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

    其二,士人受到严酷的精神摧残,人格破损萎缩。

    在清代科举制度下,读书、参试、做官是士人谋求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的惟一途径,因此,在各级考试中中式几乎成为他们的第二生命。

    为此,科举士人往往数十年寒窗,皓首穷经,付出毕生的心血精力以求取功名,但最终金榜题名者少,名落孙山者多,许多人老死科场。

    乾隆四十九年会试,在参试的举人中有年届90岁者一人,80岁以上者20人,70岁以上者5人,结果没有一人中式。

    在年复一年的各级考试中,士子须忍受各种凌辱、辛苦和精神折磨。

    参考士子入场须经过搜身,考场中要忍饥受冻;出场后提心吊胆,坐卧不安;及到榜发,中式者甚至如儒林外史中的范进,欣喜而至于痴迷癫狂,名落孙山者则沮丧颓废,失魂落魄,痛不欲生。

    其三,使得士人成为一个寄生阶层、特权阶层和封建政权的附属物。

    近代维新派思想家严复曾批评科举制度“滋游手”。

    他说,由于“士”不能直接创造物质财富,所以选士“必务精而最忌广,广则无所事事而为游手之民”。

    然而在科举制度下,却养了一大群科举士人,致使朝廷无法安置,他们自己也“无以自存”,必然导致国家“为乱为贫为弱”。

    严复还说明,在西方国家读书识字是国民所必具的基本素质,而且“四民并重,从未尝以士为独尊”。

    然而在中国,“以文字一门专属之士”,使得士成为凌驾于农工商之上的特权阶层。

    事实也正是如此,科举士人在清代免纳差徭,有特殊的司法地位。

    他们见官不下拜,举人、进士甚至可以拿自己的名片到官府要求拘押他人。

    生员穿戴象征自己身份的衣冠,荣耀乡里,包揽词讼,欺压良善的事情时有发生。

    封建统治者有意识地用科举功名笼络士人,钳制其思想,用一条无形的绳索将他们同封建王朝的命运连在一起。

    使得他们只能在为皇帝卖命的过程中谋求个人的荣华富贵或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不致成为封建王朝政治上的异己力量。

    科举制度建立之初,唐太宗李世民看到进士们从考场缀行而出时,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说“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

    清代国家选官进士、举贡、吏员三途并用,此外还有军功、捐纳等途径,但惟有进士、举贡为正途,科举制度对于士人的笼络束缚作用也就更加严重。

    在清代近270年的历史上,举人、进士反叛朝廷者几乎没有。

    成为统治者附庸的科举士人,很难正常履行知识分子批评政治、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能。

    通过科举考试,士人还结成盘根错节的宗法性关系网。

    清代乡会试的中式者,对主考、房官称座师、房师,自称门生;后对本科的监临复试、朝考、殿试的阅卷官员,也无不认为师生。

    童生县试府试的案首对于府县官,入学生员、岁考取列优等因而补廪补增的生员以及拔贡优贡,对于本省学政也无不认为师生。此外,乡会试同科录取的士人互称同年;对于同年的父亲、祖父,称年伯、年太伯,自称年侄、年再侄。

    通过这种关系网,士人互相攀援,结党营私,党同伐异,是导致当时政治**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我们今天回首来看科举制度,也可以发现它的某些积极意义。

    首先,它为社会树立了尊重文化知识的价值取向。

    在科举制度下,“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其轻视体力劳动和社会实践的倾向固然不可取,但它反对“读书无用”的痞子哲学,引导人们学习书本知识,是值得肯定的。

    其次,在科举制度下,稍具经济能力的农工商子弟都可以通过参加考试进入官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低层社会人士因此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进入中上层社会。

    这种社会纵向流动渠道的畅通是吸收民间人才参与国家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清代科举制度在这方面的经验可供借鉴。

    第三,作为官员资格的考试制度,科举制度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前身,近代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正是在吸收借鉴明清科举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

    所以,即使在今天,我们要建立法制化的公务员制度,清代科举制度所体现的平等精神和某些具体做法,仍有借鉴意义,所以只能说有利有弊吧,咱们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