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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第 6 章
    第六章

    不夜宫。

    一家从名字就能看出经营范围和经营主旨的夜店。其装修风格非常附和煤老板家富二代就连厕所水龙头都要镀金镶边的土豪审美。夜店门口还站着两排白衬衫黑丝袜脚踩十厘米黑色高跟鞋,制服短裙将将盖住大腿根儿的迎宾女郎。客人一推门就九十度鞠躬声音嗲嗲的喊着“欢迎光临”,然后扭动着翘臀把人从金碧辉煌的大堂引进一条整个墙壁都贴的跟超大号马赛克似的,灯光也闪烁的能晃瞎人眼的走廊,两旁的包厢里不断传出来鬼哭狼嚎的K歌声,直到走廊尽头,动感劲爆的DJ舞曲越来越响,视野陡然开阔起来——

    喜欢泡吧的年轻男女们站在舞池内,配合着嗨到震耳欲聋的DJ舞曲摇头晃脑高举手臂,穿着特别清凉火辣的舞女们站在舞台上大跳艳舞,引来此起彼伏的嚎叫口哨,头顶的彩灯球明明灭灭,疯狂旋转时抖落出晃瞎人眼的各色光,乍一看上去就好像一舞池的丧尸在狂欢。

    陶暮看着舞池里扭腰摆臀磨胸擦背的群魔乱舞,竟然有些不适应。

    重生以前,陶暮执着于找沈毓的麻烦,根本没精力放松自己。后来又被沈毓的爱慕者联手封杀,不得不退出娱乐圈,被沈家大哥带在身边学做生意。身为早慧成熟的商业奇才,沈宸本身是个极度严谨古板的人,非常讨厌夜店KTV这些娱乐场所,连带着也极力反对家人进出这种地方。

    陶暮刚回沈家那几年,为了讨好沈家人,自然沈家人不喜欢的事情他都不会做。后来被沈家人逐出家门,更是一门心思的想要报复。每天不是琢磨搞事情就是正在搞事情,把自己弄成一个苦大仇深的神经病,所有娱乐活动全都抛诸于脑后。

    如今时光倒退,陶暮静静打量着舞池内群魔乱舞的场景,不免心生感慨——就是觉着上辈子的自己挺好笑的。一碰见沈毓就心生魔障,智商直线下降的气势就像看到了红斗篷的斗牛。

    【这就是所谓的主角光环吗?无论是恶毒炮灰还是大反派,只要对上主角智商就被无限拉低。作者是不是写不出正常的反派啦?】

    陶暮心下一跳。重生七天,碎片式的梦境终于拼凑完整,陶暮基本接受了自己重活一回的事实。然而脑海中时不时浮现出的字句还是让他心惊肉跳,难以适应。

    当然时至今日,陶暮也不至于怀疑自己得了神经病。而且从脑海中不断浮现的信息汇总来看——这些话语大概都是在评价一本小说。

    根据陶暮的推测,好像小说的主人公就是沈毓,而他就是用来推动情节发展和感情互动的恶毒炮灰?

    “陶暮,你在想什么?”大毛忽的搭上陶暮的肩膀,嬉皮笑脸的大声喊道:“看上哪个妹子啦?哥们帮你追,十八岁生日,咱们的目标就是让你告别处男之身!”

    陶暮回过神来,没好气的推了大毛一把:“玩你自己的去吧!”

    大毛嘿嘿一笑,拽着小胖一头扎进舞池。

    因为陶暮在京城的夜店做过兼职服务生和酒保,经常接送陶暮上下班的两位发小耳濡目染,早就成了夜店达人。这会儿跟着劲爆的舞曲扭腰摆臀,疯狂撩拨着周围胸大腿长的小姐姐们。

    陶暮则心不在焉的跟在两人身后。他睡醒下楼的时候换了一件黑色的圆领T恤,破洞牛仔裤包裹着修长笔直的双腿,原本就很白皙的皮肤在炫目的舞池光效下越发白的妖异。或明或暗的彩光将他的轮廓晕染的愈发深邃立体。俊美无俦的脸庞,穿衣显瘦但并不单薄的高挑身材,漫不经心地模样简直性感到令人尖叫。

    以至于这一路行来,但凡陶暮走过的地方,必然会有人有意无意的蹭上来。有些胆大的小姐姐们,甚至还会从胸口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纸条,笑嘻嘻的塞进陶暮的裤兜里。再顺手在陶暮的肩膀,胸膛,腹肌甚至屁股上偷摸一把。已经很久没被人这么揩油的陶暮闪躲不及,只能认命的板起脸。面无表情地样子却显得更加酷帅撩人。

    有些男孩子不服气陶暮光凭一张脸就能吸引这么多辣妹御姐,扭臀摆臂的晃悠到陶暮面前,试图激将陶暮跟他斗舞,以事实证明再帅的帅哥在舞池里也有可能是木乃伊。一群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吃瓜客人立刻让出空间,还有人吹着口哨起哄。

    可惜陶暮本人并没有跳舞的心思,即便被挑衅了也懒得下场。倒是大毛和小胖,人来疯的凑上去跟你斗了起来。

    哭着喊着要负荆请罪的苟日新带着女友和他那一票武行兄弟,已经等候多时了。听到舞池里的骚动,立刻挤过来,把陶暮三人拽到舞池旁边的卡座。桌上开了几打啤酒,又点了几盘水果拼盘和各种零食小吃,桌子中间摆着一个精美漂亮的抹茶蛋糕——中间还端端正正的加了个粉红粉红的寿桃,看上去十分不搭。

    苟日新自来熟的揽住陶暮的肩膀,笑着说道:“来,来,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陶暮,今晚的寿星公,咱摆酒赔罪的主要对象。这是余媚,我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

    在苟日新的介绍下,正翘脚坐在沙发上的一个看上去二十来岁,皮肤白皙,浓妆艳抹的美艳熟女站了起来。她看向陶暮的眼神里带着毫不遮掩的惊艳和欣赏,纤纤玉手伸向陶暮,大声喊道:“帅哥你好,叫我媚媚吧。”

    出于礼貌,陶暮也伸出手,两手相握的一瞬间,陶暮感觉到自己的掌心被人挠了一下。

    余媚冲他眨了下眼睛,倾身上前凑到他耳边大声道:“或者,你也可以叫我嫂子。”

    如果不是陶暮下意识的歪了下头,余媚都能亲上他耳朵。

    舞池里的噪音干扰实在太厉害,大家说话都得这么凑耳朵喊,所以没人察觉出余媚的不对劲。陶暮不动声色地抽/回手,大毛笑嘻嘻的凑上去:“嫂子你好漂亮呀。”

    余媚仿佛没听见大毛的话,仍旧盯着陶暮喊道:“生日快乐。这生日蛋糕我选的,你喜欢吗?”

    “对!这蛋糕是余媚选的。不过那寿桃是我亲自加上去的。”苟日新指着跟蛋糕风格非常不符合的寿桃,傻兮兮笑道:“喜欢吗?”

    陶暮三人恍然。大毛笑着说道:“我说这蛋糕风格怎么这么不搭。狗哥你的审美可没有嫂子好呀。”

    苟日新似乎特别满意自己的女朋友,听到这话立刻笑的见牙不见眼。相比之下,余媚似乎对陶暮这个寿星公更加感兴趣,坐下来的时候还特地从苟日新的旁边挪到陶暮这边,笑嘻嘻的搭话:“帅哥你今年多大了?听我们家大狗说,你功夫特别好,还考上了京城电影学院的科班生。将来肯定是大明星啦!”

    “来,咱俩喝一个呗!你狗哥说他今天在剧组把你和你哥们得罪了,晚上要负荆请罪,还怕你不接受。那你给姐姐一个面子,咱俩碰一个——”

    没等陶暮开口,余媚特别轻佻的补充道:“你只要愿意原谅你狗哥,嫂子跟你喝交杯酒都成。”

    余媚这番话刚说出来,就有几个苟日新的哥们不太舒服的皱了皱眉。当然也有不敏感的,还坐那儿起哄叫好。陶暮对这种行事轻佻且自来熟的人向来不怎么感冒,这会让他想起上辈子在酒吧或者其他地方打工时必须应付的一类客人——比如见色起意的,或者借酒装疯的。

    刚回沈家那几年,他不愿意提起这些经历。然而沈毓的那些护花使者们却总能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提醒他,他陶暮的过去是多么卑微谄媚——为了赚点酒水提成,都可以忍气吞声讨好卖乖。以此来佐证他在面对更大利益的时候必定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间接印证陶暮的为人就是如此虚伪圆滑城府深沉,比不上沈毓的天真烂漫品格高贵。

    当然后来他们也用事实证明了,陶暮确实就是这种阴险恶毒虚伪妒忌的人。

    陶暮从来不否认他就是那种虚伪且利己的人。但是在与利益无关的事情上,陶暮也乐得展现自己的风度和人品。也正因如此,即便心底很不喜欢余媚的行事作风,陶暮还是端起酒杯冲着苟日新的方向碰了碰:“交杯酒就算了,我跟狗哥碰一杯,咱们一笑泯恩仇吧。”

    说着,陶暮非常干脆的将满满一大杯冰镇啤酒一饮而尽。大概是在孤儿院的时候节省惯了,陶暮喝酒的动作非常干净。即便是举大杯狂饮,也并不像很多人那样啤酒顺着下巴往下淌,喝的脸上脖子哪儿都是。反倒是慢条斯理滴水不剩,喝完最后一滴的时候将酒杯倒扣过来。彼时苟日新还剩一半没喝完,不得不甘拜下风。一边喝酒一边冲着陶暮竖大拇指。

    大毛小胖还有苟日新的武行兄弟们齐刷刷的拍巴掌叫好。大概是因为陶暮主动给台阶的举动对了胃口,苟日新和他的武行兄弟们对陶暮三人的观感越来越好。接下来的气氛也越来越融洽。

    男人嘛,不管年纪多大,聚在一起喝多了避免不了的就要吹牛。说要自罚三杯其实狂怼了三瓶啤酒的苟日新隔着他女友,拽着陶暮的胳膊就开始吹嘘自己的过往功绩——他自称是武当派的俗家弟子,说自己功夫也很不错,给很多大明星都当过武替,其中还有几位是当下娱乐圈很火的打星。

    “……其实我不觉得那帮人就比我厉害多少。他们就是运气比我好,真要是换了我在镜头前,我也未必就比他们差。打星嘛,只要动作漂亮就好啦,再说我长的也不是那么磕碜吧?”

    苟日新说着,拍了拍自己鼓鼓囊囊的胸肌和肱二头肌:“瞧瞧,多有男人味儿!”

    陶暮坐在旁边,看着一手拎着酒瓶子一边扮演健美先生的苟日新,隐隐约约倒是记得上辈子,这人好像因为威压事故摔断腿了,又因为没能得到及时治疗,最后好像残废了。

    这么一想,这运气是挺不好的。

    陶暮自己的运气就很不好,所以他看待同样运气不好的苟日新,未免有些同病相怜。

    余媚夹在两人中间,看着一喝醉了就搂着人撒酒疯的男朋友,极为隐晦的翻了个白眼,大声说道:“又喝醉了吧!成天念叨你那点破事儿,现在还念叨陶暮这来了。你丢不丢人啊?你不会真以为自己能成大明星吧?”

    似乎对余媚的这番数落很熟悉,醉醺醺的苟日新只是憨厚一笑,不以为意的笑道:“这不是闲聊嘛。我就跟陶暮兄弟聊聊我的理想。电影里边不是有那么句台词儿,人生要有理想,不然跟咸鱼也没什么两样。”

    余媚冷笑,几位熟稔的点燃一颗女士香烟:“我看你就是一条咸鱼,这辈子翻不了身了。”

    苟日新的几个兄弟都听不下去了。对着余媚怒目而视。余媚不甘示弱的瞪回去,烈焰红唇手夹香烟的模样,看上去泼辣极了。

    这情绪有点不大对啊!

    大毛小胖面面相觑,冲着陶暮大声喊道:“我们去跳舞吧?”

    “就是,好不容易来夜店一趟,也不能光躲这喝酒呀?”小胖笑嘻嘻的去拽陶暮,大声喊道:“有请我们的夜店小王子闪亮登场。”

    还夜店小王子……

    陶暮不忍直视的抹了把脸,被俩发小一路推进舞池。

    几瓶冰啤酒下肚,陶暮也有点喝嗨了。并不像刚进来时那么兴趣缺缺。踩着乐点滑进舞池,然后一个后空翻跳上舞池最中央的舞台。干脆利落的动作搭配上陶暮俊美无俦的脸蛋,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百的视觉冲击力。

    场下立刻传来一片尖叫声和口哨声,就连二楼的DJ都十分应景的来了段更为激烈动感的电音。比较人来疯的陶暮在酒精和尖叫声的刺激下,配合着激烈的舞曲,双手撑着地面直接倒立,双脚则在空中规律的摆动,做了个极为流畅的单车。紧接着又换成单手单车,后接一个大回环,借助惯力做了个无手风车,最后一个酷帅的pose定型。一应动作行云流水,漂亮的六块腹肌在黑色T恤的遮掩下若隐若现,荷尔蒙爆棚的炫技立刻引来舞池内一片狼嚎尖叫。

    二楼包间,正陪着好友喝闷酒的骆阳下意识的看向舞池,一眼就看到了在舞台上大肆炫技散发荷尔蒙的陶暮,不由得眼睛一亮:“居然是他。”

    顺着发小的眼神,厉啸桁兴趣缺缺的移了下目光。还没看清楚台上的人,就被骆阳拽着胳膊从沙发上拔起来:“走,我们也去凑个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