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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16章 往日
    猛然想起,前段时间策划秋色之约时,池子的制作者也在席间,他很自信,也痴迷,连连叹息因为成本原因限制了手艺的发挥,纵是如此,眼前这些也已经够养眼的了。这叫五彩池,神仙谷的眼波,自此忽然想起游客中心前后都有人工的水池、喷泉和跌瀑,水是一脉相承的,但源头在哪呢?问过才知道,谷中深处有不老泉,水自泉中涌来。

    不老泉,不老二字真好,富有诗意,泉没见到,而且不想见,下次再来也坚决不见。原因简单,鄙人文笔粗陋,才情寡淡,见了之后也写不出好诗文,白白辜负一方美山美水。这理由找的并不牵强,而是经验,杭州虎跑泉见过,大理蝴蝶泉见过,济南趵突泉见过,可是根本写不出《难老泉》那样的散文,晋祠去过了,难老泉也见到了,却没找见吴伯萧老先生笔下的影子。我想,就是把以上的浮光掠影都综合起来,也不好呈现不老泉的神采,所以这一点先空着,容我再想想,或者干脆留给大家去写。我嘛,去找神仙!无量天尊弥陀佛,真主安拉ygd,对着山谷胡乱高叫一通,回音,自会有的。那回音淌着异香,根骨奇绝,于是,循着牛郎织女的声音,我读懂了它。不知名的男神仙,不知名的女凡人,身份、寿命不对等一对儿爱得惊天地泣鬼神,男怕女老去、死去,故留下这不老泉给心上人,希望能帮她长生不老,这样就可以天天一起看日出数星星了。不老泉,不老原来如此,祝天下有情人永远不老!

    依旧大踏步地向前,我的腹肠告诉我要去餐厅里赴全羊宴,要去餐桌上痛饮九龙醉酒。山水,神仙,美景,跟这些比,神马都是浮云。主人是业内的老人了,内行且好客,酒店建得别致有档次,酒菜整得干净地道,一席全羊宴,足见功夫不一般。羊是草原上散养的,肥瘦适中,不膻;厨艺是近乎当地乡村的土做法,少调料,原汁原味。关键是这个“全”字到位,一句话,除了外部的皮毛角和肠胃里包裹的东西外,其它的都有了。于是,一行人兴高采烈,大行饕餮之风,从烤羊腿吃到手把肉,从白水羊头尝到煮羊蹄子,从凉拌羊肝品到清蒸血肠。我喜欢那血肠,不加盐,更不加其它调料,入口软嫩清甜,惹得味蕾跳舞。熟人,美食,格外下酒,小盅过后换大碗,近乎全醉时候,新的又起,绝迹多年的划拳打杠子又被翻拾出来,多年不练,艺道不精,那边“五魁首八匹马”变换着的大喊大叫,这边单调,一个劲的“老虎棒子鸡”,筷子敲得啪啪作响。此时,羊腿羊头羊蹄子早已经被扔到一边,只剩下输了的人一个劲儿地往下灌酒。

    我这般没量的,早就多了,趁机溜回房间,关好门,衣服一甩,倒下睡去。醒来时,七点多了,拉开帘子,一轮红日好朝阳,南山树木青翠,广场池水清澈,好景致。

    三

    赴秋色之约,是计划中的初进神仙谷,可赶来赶去,成了第三次。这一次特殊些,可谓一心三用:请作协进景区,在我工作范畴之内;文人雅集,我算掺和;另外我还要还前两次许下的愿,去木栈道上奔跑。出发前,做了两个准备,晨跑降到六公里,晨跑的鞋不换。车一溜烟般开到景区广场,下来一眼就撞上南山的秋色,短短二十几天,变化天翻地覆,那时的翠绿成了今日的黄红,似火焰奔流,似烟花腾空。沉醉时,主人招呼进景区,说精华在里边,不看绝对后悔。

    程序照旧,水泥道,小火车,直达森林部落。可是风分明凌厉了许多,哪还分什么打在前额后脑,绕过耳际,简直就是一大块冰,刷拉一下将人从头到脚冻在里面,一车人喊冷,饶是我这般强壮的身体,也打起冷战。观景台上,看的依旧是南山,密林的色彩更加丰富绚烂,谷底柳丛叶子浅黄,坡上桦树叶子火红,落叶松态度暧昧,颓者叶子金黄,嫩者依然翠绿,衰草老灌,不知其名,颜色各异。早就知道景区的名称里除了神仙谷之外,还有个七彩森林,酒店也叫七彩森林国际度假酒店,今日亲见,才知所言非虚,而且不止七彩。文化人聚到一处,见美景诗兴大发,嗓门也比平时大了许多,但都表示这地方跟彩虹似的,好是好,却不好写。我倒像是受了“另一种点拨”,说好办,抄北岛的呀,他老人家写《生活》,就一字,网;我们写《七彩森林》,也是一个字,虹。一阵大笑之后,走下观景台,不俗不雅的一帮人经过谷底,见桥下草丛里有一滩水,就问是不老泉吗?主人说不是,普通湿地而已,谷中多了。

    我心里板儿似的,知道它不是,不老泉,那么浪漫,能生得这么丑吗?不过别误会,我说话绝对算数,不老泉到底啥样子,我不写。我是想提醒列位看官,可还记得留下这不老泉的神仙,上一节,故事让我掐头去尾了,这回接着来。这头是说神仙与凡人相恋,被罚作一匹白马封在山里,除非天上的彩虹落到山里才能恢复原形;这尾是不老泉最终还是没能让心爱的姑娘长生不老,却无意间浇灌了这满山的草木,化作彩虹模样,神仙自由了,可他还痴情地守在山里。我这般好事者,当然要狗尾续貂: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哈哈,肯定不是。不过,我该算是有点功劳的,故事分两回讲,就像饭店里的一虾两吃,中段白灼,头尾油炸,新鲜不腻。这么浮躁的年代、浮躁的人群,上来就看脸,哪还有人耐心听一个完整的故事呢?能听完的,媲美谷中的那位神仙。

    鞋合适,脚和人都知道,踏上略有弹性的木栈道,如鱼得水,慢跑,三下五除二,把所有人轻易甩在后面。这一跑,倒不是为了补上早晨的运动量,是为了另一个体验,森林浴,这里当然有自己专门的名字,神仙浴。与不老泉的模样一样,负氧离子的问题留给专家,我只知道空气清新,跑比走呼吸的更多,粗野的行径,简单,有效。一个转弯,让我不忍再跑,那里有一滩水,不过不是刚才草丛那样子的,它面儿大且深,半环状,抱住大半个山坡,半山秋色入水,红黄绿紫混在里面,融于一处,粗看,苍茫,朦胧;细细咂摸,时尚,浪漫。只有白桦树的老干不融,白亮亮的,一根一根低独自鹤立,颇清晰。缺乏美术功底,见这情形,脑子乱得很,“酥胸斜抱天边月,玉手轻弹水面冰”,不知怎的,跳出这么一句,不贴切,却又不舍得丢弃,勉强贴在这里吧。水上有像冰的东西,是一座玻璃桥,似一道柔美的闪电冲向对岸,想去试试,一看没栏杆,放弃了,如此,印象更深,一直留在脑海里。

    木栈道中,游人稀疏,但都很悠闲,手机,相机,拍个不停,更有衣着素净的,和这秋色很般配。后边的大部队,估计大声喧哗之余,也在做类似的事情,或者干脆大声吟诗。我则在奔跑中,以往跑时,专心致志,今日也不安分起来,试着打一两句诗的腹稿,无奈景色太美,美到常常打断思绪,以最慢的速度跑完木栈道,诗终是未做成,只留下两个字,枯寂。饿,狼吞虎咽后更加枯寂,因为书画家们开始挥毫泼墨,把眼中的山水舞蹈于油彩之中,堆叠文字的无论再有多少琼浆下肚,也鼓捣不出那份洒脱。未醉,依然惦记着先前的那潭水,问过,说是叫天镜湖,而且有故事。故事好啊,是打发寂寞的良药,古人娱乐活动少,几千年的漫漫寂寞长夜,打磨出牛郎织女等四大传说,成为经典中的经典,以后的故事,基本是从这几个套路出来的。且不说这些套路,说故事:神仙谷,情节自然要神些,传说那年天旱,一家哥俩去山里找水,在一片地里一刨,好家伙,露出白亮亮的一片,不过,那不是水,而是一面镜子。镜子神奇,照哪里哪就出水,兄弟俩用它解救了无数穷苦人。后来,这镜子竟然跌落到谷中,成为天镜湖……个中原因,是这个故事精华所在,我听过了,不讲了,谁要想知道,去神仙谷找导游。

    挥汗如雨的书画家们或许感动了谷里的神仙,当他们的墨彩全部落在纸上化作一片朦胧的时候,天降细雨,秋色笼罩在雨中,是我期盼已久的景象。计划是返程,天也留不住,雨停时候,天黑了,坐在大阁街路灯下的拉面馆里,二锅头味儿、面香与菜肴间的浓油赤酱,从鼻孔钻进脑海,一齐为神仙谷这颗吻痕上的星星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