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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满桂真他娘的是河北人,这货是河北宣府人。宣府是哪里李枭不知道,但这货也的确是蒙古人。在大明,这也算是少数民族士兵。

    这位兄弟参军很早,在李枭这个年纪就在军队里面混。

    据他喝醉絮絮叨叨的兄弟说,满桂同志应该算是个标准的打仗苗子。从小爱好打猎,长大参军了,就爱好打人。在军队中混到了三十多数,每次出去打仗都能砍死几个。可谓战功显赫,然而战功如此显赫,混到如今四十岁仍旧是一名总旗。

    这倒也不是有人搞潜规则打压他,实在是因为少数民族兄弟太实在。

    按照大明律条规定,如果你砍死敌兵一人(要有人头为证!)。那么恭喜你,接下来你有两种选择。一,官升一级!二,得赏银五十两。

    满桂同志每次都选择第二种,因为他很缺钱。在李枭看来,这是因为满桂同志太过老实。

    因为第一种情况可以拿钱,第二种选择不但可以拿钱,还能拿权。可惜,满桂同志太过实在。不得不说,实心眼儿害死人啊。

    “当年俺们跟着少帅在朝鲜的时候,大金子,小墩子,这都是好样的。牡丹峰一战,浙兵他娘的是这个。”敖沧海把碗里的酒,“咣”一下倒进嘴里。又开始讲当年,明军在朝鲜的故事。

    “你们知道嘛,当时狗日我倭奴占了地利的优势。戚家军硬是往上冲,没有一个孬种。他们穿的大红铠甲,一战下来铠甲上都是黏糊糊的。不是敌人的血,就是自己人的血。

    大金子的刀都快劈成锯子了,小墩子换了十多根长矛。说实在的,倭兵也不是吃素的。不但有火绳枪,倭刀也很厉害。如果不是当时少帅带着俺们,朝鲜这一仗还真打不下来。”敖沧海抓过一块羊肉,蘸了一下酱大口的吃了起来。

    满桂听得热血沸腾,他就喜欢听这种故事。可惜他当年都在宣府当兵,对手就是同胞蒙古人。没机会跟着少帅李如松去朝鲜放兵牧马,跟倭兵干一仗。

    “老敖说的是攻城战,我浙兵那一战的确出了风头。可碧蹄馆一战,四千辽东铁骑硬抗倭兵四万余人。这才是真英雄!”都是军武中人,酒喝开了戚金的话也多了起来。

    “战后俺去看了,那一战的确凶险。如果是俺们被围住,怕是不那么容易脱身。”周敦吉显然还记得当年战场的惨景,心有余悸的说道。能让他这样的人心有余悸,可见当时的战场是有多么残酷。

    “那一战俺老敖就在少帅身边!李友升那样一条好汉,居然被金甲倭将乱刃分尸。如果不是如梅将军一箭射中那金甲倭将,少帅恐怕都不保。

    倭兵鬼极了,战场上泥泞不堪。我军根本冲不动,大家只能肉搏苦战。那一战,真的死了好多兄弟。说一件你们不信的事情!”敖沧海忽然左右看了看,然后压低了声音说道:“当时,鞑子的贼酋努尔哈赤,就在少帅军中。还带了一千多女真精锐,随着少帅征战。

    如果不是少帅早亡,给鞑子八个胆子也不敢在咱们辽东嚣张。哎……!可惜啊,少帅那么年轻就没了!”敖沧海说着,眼泪顺着脸颊流淌。显然,他对少帅李如松的感情非常深。

    “俺当兵那会儿,是在宣府跟的戚大帅。那时候……!”虽然没去过朝鲜,可满桂也忍不住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都是军武中人,拿刀砍人刀头舔血的人,你指望他们吟诗作赋?几个人越说越兴奋,碗里的酒那是酒到杯干。巧姐包的拳头大的饺子,扔进嘴里嚼两下就吞了进去。一个比一个豪爽,一个赛一个的豪迈。

    李枭手里拿着酒坛子,见到谁的酒碗空了马上添满。他也喜欢听这种充满血腥的战场故事,大明在朝鲜大败小鬼子的事情,以前李枭倒是听说过。可却没有这些亲历战场的人讲得详细,尤其是戚金周敦吉将的平壤战役。还有敖沧海亲历的碧蹄馆战役,这都是朝鲜战场上响当当的硬仗。

    相比之下,满桂的战绩就有些拿不出手了。他的对手是他们的同胞蒙古人!

    这年月的蒙古人,已经远不是当年成吉思汗带领下,让世界为之颤栗的蒙古铁骑。自从顺帝北归之后,蒙古人就开始了自己的分裂之旅。

    大的部落分裂成为小部落,小部落继续分裂成为一户户蒙古牧民。到了最后,蒙古骑兵更多的是以散兵游勇的形式作战。能凑出几千骑兵的部落,已经算是了不得的大部落。

    满桂的任务,就是干掉那些零星打劫的蒙古马贼。说了几次干掉马贼的经历之后,他无奈的闭嘴。

    因为李休,李虎,李浩,还有小玉都托着小脑袋。满眼都是小星星的看着戚金,周敦吉,和敖沧海。在他们的眼里,这些都是大英雄。至于满桂……!

    巧姐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吃饭,还是东北女人的老习惯,女人不上桌!

    “嫂子!这有条羊腿,您烤了吃。那边还有酒,您就坐小玉旁边听他们唠嗑!”李枭递给巧姐一条羊腿,还有一大碗酒。东北女人都是能喝两口的,刚刚李枭发现敖沧海他们喝酒的时候,巧姐在偷偷的咽口水。

    忙活了半天,没让客人吃满意,这可不是李家的作风。

    “你真的不嫌弃俺!”爽朗的巧姐儿看到李枭端着的酒和肉,垂下了头。拿眼睛偷着看李枭!

    “在我的眼里,你就是敖大哥家的嫂子。没有其他说道!到了我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把不开心的事情都扔到脑袋后面。好好无拘无束的罪一场,人这辈子没几次!”李枭把自己手里的酒和肉又往前递了递。

    “中!那俺也认了你这个读书人兄弟!”巧姐接过李枭手里的酒碗喝了一大口,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一手拿着羊腿,一手端着酒碗坐到了小玉身边,听敖沧海他们讲朝鲜杀倭兵的故事。

    郁闷的满桂搬了把凳子坐在边上,小白落在他的腿上。灵活的脚趾抓住满桂手里的肉,然后用脚趾优雅地按住肉,用喙撕下一块一口咽下。

    “哎……!真想当年像他们一样,去朝鲜跟倭兵干一场。他娘的,听着都带劲儿!”

    “为什么?”

    “热血杀场,血溅五步。这他娘的要多快意恩仇!”

    “为什么?”

    “哪来那么多为什么,那才是老爷们儿应该去的地方。”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老爷们儿就应该去打仗!”

    “为什么?”

    ……

    见到一人一鸟聊得非常愉快,李枭不准备打搅他们。

    最好小白把满桂惹得三尸暴跳,然后把这臭嘴的鸟掐死,那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