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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两百四十八章判官笔
    狗惊异地抬头看去,却是看到了那个正手中拿着毛笔的家伙,狗从照片上认出,他就是这次九爷所要杀的林天。?&bsp;??&bsp;???&bsp;?&bsp;????????

    狗心中那是大惊不已,他居然现了自己,要知道,他之所以叫做狗,那是有着狗一样灵敏的嗅觉和狗一样敏锐的本息之术,再加上这次他可是特别地小心了,一般人是绝对不会如此轻易地现他的。

    但是现在既然都已经被对方现了,那还有什么好躲的,自己这次本来就是想来杀他的,既然他想找死,那自己就成全他好了。

    幸好自己这次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特别带了敢死队全体成员出来,对他们还是很有信心的,他们可是自己一手训练出来的,狗和他们的配合已经是相当的默契了,狗完全有理由相信,拿下这个林天,应该不是问题。

    林天冷冷地看着出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些黑衣人,他们一出来,就讯地占位,将自己这三人给团团围住了。

    而为的一位,林天光从气息上来判定,就知道他便是这些人的头了,林天可以明显地感觉出来,他气息比在场这些黑衣人都要高出了数个等级,应该和铁南差不多。

    陈虎看到竟然还真的有杀手,他心中既惊又奇,而更多的,却是对林天的佩服,这些人,显然比刚才的那一波杀手更加地强悍,而他们藏身的技巧更加地高,就连自己,也完全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

    但是天哥,却是在那样的情况之下,一眼更低能够现她们的存在了,那只能说明,自己和天哥的差距越来越远了。

    陈虎撩起了袖子,刚想上去和林天统一战线,再大干一场的时候,却是被一旁的胖子给拦住了。

    在陈虎惊愕的目光之下,胖子却是将陈虎给拉到了战虎车之下,然后一屁股就坐了下来,丢给啊陈虎一根雪茄,好整以暇地抽了起来。

    陈虎正不知所措间,却是看到了胖子冲着林天伸出了两根手指头,笑道:“小天天,这次轮到你出手了,就两分钟吧,怎么样?”

    陈虎惊愕地看着胖子,这些人无论是人数,还是气息,那可都比刚才的那伙人强啊,天哥再厉害,奈何手上没武器啊!

    哦,不!陈虎仔细地看了看,现天哥手上正握着一根金灿灿的毛笔,但是那也叫武器吗?

    而且,这些人从气息上来判断,应该是练家子,人烽这么多,天哥自己一个人,想要在两分钟之内将他们给干掉,似乎有点强人所难吧?

    但是让陈虎郁闷的是,那边的林天在看到了胖子的动作之后,只是淡淡地笑了笑,然后便伸出了手指,比了一个‘ok’的手势。

    然后,陈虎便看到了林天转身就扑入那睦黑衣人群当中,挥舞着手中的毛笔,竟然开始主动攻击起来了!

    “我靠!小天天那可是在作弊啊,刚才我动手的时候,也只是拿着羊腿攻击,而他却是拿着判官笔,不公平嘛!”胖子愤愤不平地道。

    “什么?天哥他手中拿的,竟然是判官笔?”陈虎那可真是大吃一惊了。

    判官笔那可是华夏国独有的一种武器,但那却是极其难练的。

    传到如今,陈虎几乎就没见有什么人用过这门很偏门的武器。

    只因为,判官笔要求用一支毛笔作武器,但是却要架住大刀等长兵器的攻击,所以先那支笔一定是要特种材料所制,而能够抵挡住大刀等长兵器重攻击的材料,也不多见,所以单从制作材料上,就是一道普通所无法渝越的门槛。

    再者,练习判官笔这门功夫,要求自身要有过人的手腕力,和认位打穴的强能力,所谓寸短寸附带,判官笔就专门近身作战斗,然后打人的死穴。

    别看只是一支小小的判官笔,但是如果使好了的话,那通常会给人意想不到的效果,往往是很多高手最忌惮的武器之一,也正因为练习判官笔的条件很苛刻,所以会使用这门兵器的人少之又少,但是凡是能够在这门兵器上有所造诣的人,无不是名震一方的名家。

    只要被判官笔轻轻点在死穴之上,那人多半就会当即倒下,再也没有醒转的可能,判官笔在道上又有判生死的别称。

    胖子听了陈虎的话之后,却是气呼呼地道:“小虎子,你不会是真以为小天天拿着一却毛笔出来要练习书法吧?”

    陈虎唯有不住地讪笑,事到如今,他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以前在狼牙的时候,从来没有见过天哥使用兵器了。

    因为他的兵器太过于诡异,这判官笔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则是要人命,林天不可能对自己的战友出手,所以他在狼牙,自然也就没有使用判官笔的机会了。

    当然,上述这些可是在建立在此中高手的范畴之下,如果只是普通人,那使用这种笔当作兵器的话,无疑是找死,你自己的笔还没有挥出去,对方的刀恐怕就已经到了你的脖子底下了。

    而林天,显然就是此中的高手,陈虎极目而望,便见到天哥正手中拿着一支金灿灿的判官笔,在人群当中不住地游走着,手中上下翻飞,那一支笔记被他舞出了一团金灿灿的金幕,金幕所过之处,无论是那些黑衣人身体或者是他们手中的匕,都会被绞得粉碎!

    然后,林天经过的那些黑衣人,没有一个再能爬得起来的,陈虎惊异地看着这一幕,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他还真是无法想像,小小的一支毛笔,竟然是如此厉害的杀人利器。

    但是,他又不免心中疑惑了,他转头看着胖子道:“为什么天哥放倒的那些人的额头之上,都会有一个大大的鲜红的叉叉?”

    陈虎那可是知道,在这样快地打斗当中,天哥却还能抽空在他放倒的敌人额头之上,留下这样的一个印记,那可是需要多么讯捷的手啊!

    可是天哥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啊,人都已经死了,他这样做不是多此一举吗?